近年各地农业自然灾害频发,比如辽西地区今年大旱,农民损失较大。为减少农民损失,增强防范和应对大灾风险的能力,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,全国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产粮大县,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。辽宁在试点省份之内。
一.基本原则
1.坚持自主自愿
试点地区农业保险由农户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投保
2.体现正向激励
加大中央财政补贴力度,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参与试点工作
3.促进规模经营
家庭农场、专业大户、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为重点扶持对象
4.鼓励探索创新
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进行探索,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保险模式
二.试点期限
试点期限暂定为2017年和2018年
三.试点作物
水稻、小麦、玉米
四.试点地区
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产粮大县开展试点
黑龙江、河南、山东各选择20个试点县
辽宁等其余省份各选择14个试点县
试点县名单由各省份自行确定
五.保障水平和参保范围
1.保障水平覆盖“直接物化成本+地租”
提高保险赔付金额,增强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应对农业大灾风险的能力。
2.适度规模经营农户标准
由各省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,原则上经营规模为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的10-15倍左右。
3.参保作物在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
按照最近一期价格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或认可的数据执行。
六、补贴标准
1、基本农业保险保费
试点县面向全体农户
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
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%
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7.5%
对东部地区补贴45%
2、专属农业保险保费
试点县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
保险金额覆盖地租成本
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7.5%
对东部地区补贴45%